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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委巡察办实行“四化”考核 推动巡察整改落地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3-11

本报讯 为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做深巡察“后半篇文章”,万荣县委巡察办近日研究制定《乡(科)级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考核评分办法》,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县所有乡(科)级单位年度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评比。

一是评分指标量化,做到科学合理。考核坚持用数据说话,实行百分制评分,围绕整改程序、整改资料、整改质量、整改责任4大方面内容,对23个指标进行量化。量化注重结果导向,侧重实际效果,兼顾形式内容,明确评分标准和要求,确保准确反映实际整改成效。

二是检查内容细化,做到公平公正。考核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整改落实情况一并纳入检查内容。通过检查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三清单”、整改“双报告”、线索处理报告以及相关印证资料、会议记录等内容,看形式内容是否严谨规范、制度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整改任务是否全面认领、整改过程是否扎实、资料报送是否及时、整改公开是否全面,对各单位年度整改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评比打分,并分别注明原因,确保评分客观,经得起检验。

三是监督检查日常化,做到有理有据。坚持定期考核和日常监督结合,把日常监督情况作为对被巡察单位的考核评分依据。制定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资料报送台账,对各单位整改资料的每次报送、修改、审核、把关等情况进行登记。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被巡察单位和整改现场,对整改过程、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监督,为整改情况的考核评分提供详实依据。

四是结果运用多维化,做到震慑常在。巡察整改情况考核评分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结果呈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报相关单位,并抄送分管县领导,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同时,将结果通报县考核办,作为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畅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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