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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纪委监委破解乡镇“熟人”监督困局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1-15

本报讯 2019年,芮城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着力破解“熟人社会”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干扰,切实让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监督网络,让监督“长牙带电”,同时充分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和村级监察联络员的“探头”和“触角”作用,全面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联合监督执纪,弱化“人情干扰”。针对乡镇纪委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人情摆脱难的问题,该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乡镇纪委联动协作办案指导意见》,由县纪委统一调度协调,整合乡镇纪委和监察室力量,划片区分组协作,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有效弱化了人情困扰,增强了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实力,确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

提级监督检查,避免“人情干扰”。针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该县及时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专案组进行专项督查督办,让“熟”变“生”,由“软”变“硬”,有效避免了人情干扰,最大程度消除了群众顾虑,提升了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实里走,往深里做。

严格回避制度,剔除“人情干扰”。该县在开展乡镇巡察工作时,坚持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的原则,在提出被巡察党组织对象时,先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被巡察党组织、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作第一次回避;在每轮抽调巡察干部时,根据干部信息登记表中需回避的情况作第二次回避;在每轮巡察前巡察干部加强自查,主动提出回避申请,进行第三次回避。“三次回避”制度,让被巡察单位的围猎、拉拢挡在门外,有效减少了“熟人”影响。

建立评估制度,力戒“人情干扰”。该县在每次专项整治和每轮巡察结束后,都会对被监督单位和巡察党组织进行问卷调查,让他们对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巡察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严防“灯下黑”。年终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评定优秀、称职、不称职等级,对表现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向组织部门推荐,作为县委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动真碰硬。 (薛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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