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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多种方式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1-15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为进一步加强运城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改善市区交通环境,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市交警支队在运城市主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

近段时间以来,市交警支队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电动车、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市民对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及意义的知晓率、关注度,为电动车、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让更多人了解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危害,市交警支队在市区车流、人流较为集中的南风广场、新象城商场门口等地,积极协调附近的LED显示屏,每天定时滚动播放电动车警示教育片,高频次播放电动车警示视频,提醒广大群众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时不要乱穿道路、乱掉头、乱停乱放;不要闯红灯、抢信号灯通过;不要随意变道、逆向行驶;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共尽一份义务、共担一份责任、共同防范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走在市区的大街小巷,我们还会经常看见交警支队的宣传车,每天在市区流动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专项整治方案,提高市民对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1月10日上午9时,在市区河东街与学苑路交汇口,市交警支队专门请来广场舞“大妈”作为志愿者,走进附近商场、社区,向市民讲解老年代步车的危害。当天,市交警支队联合盐湖交警大队,在市区学苑岗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宣传活动。这群广场舞“大妈”全部来自中心城区梦飞扬舞蹈队。近年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断延伸宣传触角,提高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梦飞扬舞蹈队就是交警支队吸纳社会团体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有益实践。

针对电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也创新了教育方式,违法行为人可以选择抄写《行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一次,可以填写《文明交通承诺书》,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并将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至微信朋友圈,也可以选择参加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或是参加交通违法学习在线考试接受处罚。不少驾驶人表示,这样的警告教育方式不仅更加人性化,也能提醒到身边的朋友,让更多的人了解交通法律法规。

1月10日,民警在学苑岗现场查处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时,网络直播也在同步进行。当天,宣传民警手持直播设备拍摄现场画面,并与网友积极互动,将网友关注的、不了解的、应遵守的问题,作为互动热点,解答网友疑问,向网友传播权威、专业的交通法规知识。同时,民警将网友有趣的提问融入直播中,不仅活跃了直播气氛,还让整个直播内容丰富、解读专业。此次微直播宣传活动,解读执法依据、环节、流程,向广大网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公开查处过程,让网友理解交警执法,进一步促进警民和谐关系。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持续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的同时,将强化宣传,动员全市人民参与到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中,为中心城区的道路交通秩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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