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19-10-31
运城晚报讯 10月30日,一男子驾驶着一辆他认为的不用上牌、不用驾驶证的“观光车”行驶时,被闻喜交警大队民警查处。该男子因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受到相应处罚。
上午10时许,该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辖区东白线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的颜色和外形明显有异样,遂将该车拦停。打开车门后,民警发现该车的方向盘、挡风玻璃上都有“BYD”的标志,该车的内部装置也与比亚迪F0型号的汽车完全一样。同时,民警也了解到这辆所谓的“观光车”也是使用汽油作为燃料。经查,该车是比亚迪F0型号的汽车贴牌冒充的“观光车”,属于机动车。
驾驶人卫某称,这辆车是他几年前购买的,当时认为这是内燃观光车,不用上车牌、不用审车、不用买保险,也不用驾驶证。经查,民警发现卫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对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依法作出合并罚款2200元的处罚。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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