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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医保服务——市医保局积极构建医保经办高效服务体系纪实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19-10-25

记者 裴旭薇 通讯员 马 翔

近日,市医保局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足窗口服务实际,广泛开展“一个窗口一面旗”“我在岗位我担当”“我的工作我尽责”践诺承诺,创新工作方式,简化经办流程,提升经办效率,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不断深化医保经办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优化流程,让群众少跑路

在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征缴业务办理中,市医保局服务窗口取消了原需经办人提供的“解除合同书复印件”等四项材料,改为仅提供“个人登记表”,避免了让办理人员来回往返于原就业单位与医保中心。生育津贴报销中,参保职工不用当面提交单位出具的拨付申请单,更改为由医保中心直接将生育津贴划转至用人单位。

同时,该局服务窗口不断提升经办业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医保”形式,方便群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办理由原来的实地提供资料办理,更改为“可在电话或网络上登记办理”,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

在统筹在外人员转移手续办理时,由需本人提供“办理申请表、联系函、参保凭证、信息表”等更改为“只需本人办理参保凭证”。同时,联系函及信息表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极大地节省了办理人员往返的费用和精力。

对确需逐步办理的事项,该局均列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让群众一目了然。

简化手续,让办事更省心

市医保局对办理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了全面清理。首先是取消了各类非必要盖章及证明材料,人员参保情况变动所需提供材料由原来的八项减少为四项,“劳动合同及解除合同复印件”等无需再提供,由其余资料佐证;行政、企事业单位缴费提供材料由原来的四项分别减少为三项和两项。

该局规定,凡可通过医保系统能够获取的信息,无需参保人员重复填报。在此次改革中,新单位参保提供资料由原来的十一项减少到三项,原来需要提供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证件由系统自动调取;生育医疗费报销需提供材料由原来的十项减少到四项(医保中心结算)和一项(医院直报),原需提供的社会保障卡相关信息由系统自动调取。

同时,该局服务窗口实施了减证便民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经过改革,该局经办事项所需材料共减少50余种(件)。

缩短时限,让服务更高效

市医保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重点缩减经办科室内部审核流转时间,努力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因欠费、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住院及慢性病报销时限由原来的5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最大限度减少业务事项的办结时限。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重扛重、砥砺前行。市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将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肩负起“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政治担当,只争朝夕、奋发有为,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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