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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纪委监委:“三项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杨丽红 杨志广时间:2019-08-14

本报讯 今年以来,稷山县纪委监委创新实行审前自查、审中质量问题定期通报、审后分类指导“三项制度”,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

“三项制度”,即审理前,实行案件审前自查制度,将办案程序、手续、时限等要求,细化为22方面126项注意事项,设计案件审前自查表,由审查调查组对照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审理中,实行案件质量问题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审理后,实行案件审查调查分类指导制度,及时总结同类型案件在违纪事实的认定、违纪构成要件、证据收集与运用、量纪参考、处理依据等方面可供借鉴的规律,指导审查调查组强化质量责任意识,精准执纪执法,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截至7月底,该县纪委监委已对47起案件试用了审前自查制度,发现并书面通报案卷形式问题84个,初步形成了“城乡低保工作”和“党员干部赌博”两类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调查案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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