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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养老服务费欠款纠纷,背后牵动的是一个家庭的赡养责任, 也关乎一位失能老人的晚年生活

养老费背后的亲情修复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7-10

不久前,夏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联动水头镇及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运用“法庭+村委”多元解纷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养老服务合同纠纷。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聚焦纠纷背后的家庭矛盾和养老难题,通过释法明理,推动双方达成养老服务费分期支付协议,并进一步帮助失能老人落实后续养老保障。

养老起纠纷

失能老人养老陷困境

案件中,王某因疾病失能,需要被长期护理照料。2025年5月12日,某养老院与王某的妻子霍某签订养老服务合同,约定王某入住养老院接受照护服务,服务期限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1日,每月养老服务费用2000元。按照合同约定,王某入住养老院后,养老院为其提供日常照护、生活保障等服务。与此同时,王某的妻子霍某、儿子王某某自愿作为协议项下所有金钱给付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并对费用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自2025年10月起,王某的家人未能按时支付养老服务费用。养老院多次电话催缴,并联合村委会进行协调沟通,但双方始终未能就欠费问题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养老院诉至夏县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养老服务合同,要求王某搬离养老院,并由被告共同支付拖欠的养老服务费及违约金。

走访摸实情

法官发现纠纷背后的“难处”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推动案件进入裁判程序,而是敏锐地意识到,这起看似简单的合同纠纷背后,可能隐藏着家庭赡养和老人生活保障问题。

为了真正解决矛盾,承办法官主动下沉一线,与村委会干部沟通联系,并通过走访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逐渐了解了纠纷背后的现实困难。

原来,王某失能后,养老照护压力全部落到了妻子霍某身上。霍某年过花甲,常年患病,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几亩薄田维持,既要承担家庭的日常生活开支,又要支付老伴在养老院的护理费用,长期下来已难以承受。

王某某作为王某的儿子,长期在外务工,有一定经济收入,本应成为照顾父母的重要依靠,但父亲入住养老院后,王某某很少回家探望,也未主动承担养老费用。

“养老服务费拖欠只是表象,真正需要解决的是老人今后的生活保障问题。”承办法官意识到,若简单通过判决处理,无法真正解决失能老人后续养老问题。

释法融情理

多方联动打开亲情“结”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情理法相结合,针对王某某对赡养责任认识不足的问题,多次与其沟通交流。

考虑到王某某长期在外务工,法官在线上与其进行深入沟通。承办法官一方面从法律角度释明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明确指出拒不履行赡养责任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亲情角度出发,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父母生活的不易,承担起为人子女的责任。

在一次次耐心沟通和劝导中,王某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责任缺位,也开始重新审视父亲的养老问题。

与此同时,水头法庭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邀请村干部参与协调,共同寻找解决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养老院、王某家属等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和霍某同意分期支付拖欠的养老服务费用,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不仅如此,为确保老人后续生活得到保障,法院还联动村委会建立长效跟踪机制,由村干部协助关注养老费用落实情况,定期了解老人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从一纸诉状到握手言和,从一次纠纷化解到一份养老保障,夏县司法力量与基层治理力量同向发力,让矛盾止于诉前、化于基层。

本案中,夏县人民法院水头法庭通过“法庭+村委”联动模式,将司法调解与基层治理有效结合,把法律的刚性约束与亲情的柔性引导相融合,让矛盾纠纷化解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记者 樊朋展 刘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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