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7-09
物业服务连着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居民的居住体验。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扣“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以“规范物业服务、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理、从严监管,持续推动小区管理秩序改善和服务质量提升。近日,该局集中公布了我市第一批物业服务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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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山西亿合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公共收益
山西亿合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凤凰湾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将公共收益违规用于支出电梯、楼宇监控、楼道通风装饰等费用,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运城市盐湖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责令其将违规支出的4.6万元全部退还至凤凰湾小区公共收益账户。
案例二:运城市盐湖区博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水费
运城市盐湖区博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银湖雅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违规收取水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运城市盐湖区博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3006.01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运城市盐湖区鑫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水费
运城市盐湖区鑫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鑫宝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违规收取水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运城市盐湖区鑫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966.91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运城市盐湖区新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运城市盐湖区新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龙磐水郡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运城市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运城市盐湖区新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运城市盐湖区金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堵塞消防车通道
运城市盐湖区金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禹香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堵塞消防车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运城市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运城市盐湖区金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运城市盐湖区紫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运城市盐湖区紫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紫云轩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小区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运城市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运城市盐湖区紫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运城市水畔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运城市水畔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云鼎云湖湾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云鼎云湖湾7号楼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运城市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运城市水畔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运城市御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和持证等级不足
运城市御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金海湾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和持证等级不足,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运城市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运城市御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6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运城市发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水、电费
运城市发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武警支队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违规收取水、电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运城市发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7049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夏县志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水费
夏县志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夏县西凤佳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违规收取水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夏县志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作出罚款人民币2954.91元的处理。
案例十一:绛县运城金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
运城金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绛县匡吉明珠城A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违反了《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物业公司已完成整改。
案例十二:平陆县运城市新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陆分公司未按照要求公示有关信息问题
运城市新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陆分公司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告相关信息的,应当至少选择两处位置,该小区公示一处问题,违反《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平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对管理龙韵华庭小区的运城市新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陆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案例十三:平陆县中物联物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公示有关信息问题
平陆县中物联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告相关信息的,应当至少选择两处位置,该小区公示一处问题,违反《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平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对管理虞国壹号小区的平陆县中物联物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案例十四:闻喜县运城市弟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与前期备案内容不相符
闻喜县运城市弟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九樾府小区在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展物业服务专项巡查时,发现该小区实际执行的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与前期备案内容存在明显不符,违反了《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规定,2026年1月闻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运城市弟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现全部问题已整改完成。
市民在生活中遇到物业服务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监督。
1.App:下载“三晋物业”App;
2.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关注“三晋物业”公众号;
3.二维码物业投诉举报直通车;
4.拨打属地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记者 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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