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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正在征集

即日起至6月30日可办理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4-10

运城晚报讯(记者 范楚乔)面向运城市级、运城经开区的2026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人员征集,于即日起开始,时间截至6月30日。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可前往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咨询电话0359-2611609。

此次单位和人员征集旨在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管理,规范就业见习行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就业见习单位应为运城市级、运城经开区的企(事)业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社会责任感强,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2、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3、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4、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助,见习单位由此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5、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额可获得240元保费补贴;6、用人单位应在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上申请见习单位并申报见习岗位,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所申请的就业见习单位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

就业见习人员应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周岁至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一般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时间为3个月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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