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3-11
“滴滴滴……”1月7日上午9时50分,万荣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办公室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罗冰正埋头梳理台账资料。此时,办公电脑上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屏幕亮起,一条新增矛盾纠纷线索待办提示弹出,等待他核查处置。
罗冰当即点开系统待办事项,一桩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线索映入眼帘。2025年11月21日,当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伤者郑某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1.4万余元。令人不解的是,伤者郑某并未主张全额赔偿,仅要求对方赔付1万元。
“花费了1.4万元治疗,为啥只要1万元赔偿金?这是你的真实意愿,还是家属的意思?”罗冰第一时间拨通电话核实情况,得知调解申请是由伤者郑某的儿子代为提出。当天上午,郑某的儿子来到中心一楼接待大厅,详细说明事故经过,正式提交人民调解申请。工作人员当场完成线上立案,案件同步推送至调解平台,罗冰迅速启动处置程序。
“人民调解必须尊重当事人本人真实意愿,必须由伤者本人到场确认。”罗冰严格把关程序。随后,郑某亲自来到调解室,详细说明情况。原来他考虑到对方家庭经济困难,且双方素有交情,不愿对簿公堂,自愿主张1万元赔偿,主动放弃剩余费用。
次日上午,罗冰依法联系事故全责方王某,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为推进调解,他专程前往王某所在村庄,通过村干部联系到其家属。得知王某因无证驾驶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后,罗冰随即与交警部门确认情况,耐心等待拘留期满。
1月14日,王某拘留期满释放。罗冰第一时间对接双方,定于1月15日在县综治中心开展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罗冰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沟通,依法释法明理。他充分尊重郑某自愿让步的意愿,耐心安抚情绪;同时向王某逐项核算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明确告知若进入诉讼程序,赔偿金额可达2.5万元至3万元,并讲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经过耐心劝导、反复协商,双方逐步达成一致,最终确定赔偿总额为10500元。此前王某已先行支付3000元,调解当日当场补足剩余7500元,款项全部付清,郑某自愿接受。双方现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承诺不再因此事故产生任何争议。至此,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圆满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万荣县综治中心积极探索创新,率先在中心设置人民调解委员会。该中心聚焦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痛点难点,组建以专业司法力量为核心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破解传统综治中心“只分流、不调处”的职能短板,弥补普通调解员专业不足、复杂纠纷处置难等问题,降低群众诉讼成本、缩短维权周期,推动基层治理从“指挥协调”向“直接战斗”、从“二手转办”向“操盘化解”全面升级。
“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后,调解卷宗实行全要素管理、全链条规范,从申请书、调查笔录、调解记录到协议书、回访记录,环节更加完整。”万荣县综治中心主任王亦冰介绍,“特别是,当事人身份严格核验,必须本人到场、本人签字,严禁代签漏签;调查记录客观真实、表述严谨,卷宗逻辑严密、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经得起核查、经得起检验,真正做到依法调解、规范调解、阳光调解。”
专业调解队伍,筑牢矛盾化解根基。2025年12月,有着30余年法院工作经历的罗冰光荣退休,2026年1月入职县综治中心,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实现从员额法官到专职调解员的无缝衔接。他历任基层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精通民事审判与纠纷调解全流程,专业功底扎实、群众口碑过硬。入职仅两个月,罗冰已处置各类矛盾纠纷10件,成功调解5件,用专业与坚守守护一方和谐。
1月13日,务工人员王某来到中心申请调解。王某受梁某雇佣务工近十年,被拖欠劳务费1400余元,因无合同、无欠条,多次催讨无果。罗冰受理后,迅速厘清事实,法理情并用开展多轮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梁某一次性支付800元,纠纷一次性了结。现场履行、现场签约,该起劳务纠纷快速化解。
令人欣慰的是,纠纷化解后不久,梁某因自身涉及1.5万元三角债,再次专程找到罗冰申请调解。罗冰电话联系对方当事人,对方承认欠款约1万元,承诺年前付清。梁某随即主动撤回申请,一起潜在纠纷得以提前化解。
本报记者 杨红义 柴瑜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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