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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至名归的“宝贝”

来源:青海日报时间:2026-01-17

在一般人看来,贝似乎与内陆地区的人们没有多少关系。然而,从出土的远古文物中可以看到,其中有数量众多的海贝、蚌壳、石贝、骨贝、金贝等,它们真实地出现在内陆地区,引发人们无尽的遐想。

除了以物易物,古代还有用具体的物品充当货币的,如墨西哥古时候以椰子和棉布作为货币,中国古代以贝壳为货币,这些可谓现代货币的始祖。远古时期的海贝不容易得到,谁拥有的海贝多,就表明谁的财富多。直到公元1855年,在非洲的赞比亚,2枚海贝还能买1个奴隶,5枚海贝能买1只象牙。

古时候,人们就将贝视为宝物。唐代李善注引《琴操》中的文字写道:商时,“纣徙文王于羑里,择日欲杀之。于是太颠、散宜生、南宫适之属,得水中大贝以献,纣立出西伯。”商纣王抓住了周文王,准备把他杀掉,太颠等文王旧属献上一枚珍奇的大贝壳,于是,纣王便将周文王放了回去。商纣贪贝,却不想换来的是“放虎归山”的周文王操练兵马,又得了姜太公的辅佐,很快强大起来,最终灭了商。一枚大贝壳救了文王一命,可见大贝壳之珍贵。

殷商时期有关贝的事情都是大事,都得记录。1959年出土的一件殷商鼎,就有“王赏戍嗣子贝廿朋”的铭文。海贝质量轻,容易携带,也耐储存,最重要的是“能零能整”。当时5个海贝串成一串,2串就成为1朋。可想而知,“王赏戍嗣子贝廿朋”已然成为轰动一时的大事。

在汉字之中,凡与钱财、货物买卖有关的文字,大都从“贝”,如“贡”“赋”“财”“贩”“费”“账”等都与“贝”字有关。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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