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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法治之剑 护数据之真

用实干精神书写运城依法治统新篇章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12-10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涑波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各项事业行稳致远筑牢法治根基。统计工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直接关系宏观调控精准度、政策实施有效性,更关乎党和政府公信力。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为新时代统计工作立规矩、明底线、指方向。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新修改《统计法》实施为契机,坚决扛起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政治责任,以高质量统计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依法治统“定盘星”

统计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本前提。新修改《统计法》明确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法律总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为统计法治建设锚定了政治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以理论武装铸魂强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新修改《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重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为市县统计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专业培训的核心课程。通过专题研讨、专家辅导、线上研学、案例教学等多元化形式,组织全市统计干部深学细悟、笃信笃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法治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动自觉。

以责任传导压牢担子。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严格执行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执行情况列为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确保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以思想淬炼明晰底线。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是对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严重背离,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全市统计系统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记“为国统计、为民调查”初心使命,将依法履职、求真务实作为基本准则,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管控机制,筑牢数据质量“防火墙”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统计造假、保障数据质量的关键抓手。新修改《统计法》专门增设条款,明确要求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为强化统计监督、提升数据质量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全市统计系统始终坚守“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工作理念,以全流程管控构建数据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健全质量管控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运城市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建立“事前预警防控、事中审核校验、事后评估核查”的全流程质量控制闭环。事前聚焦源头管控,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精准指导,规范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推动台账管理电子化、标准化;事中依托统计信息化平台,运用大数据比对、逻辑校验等技术手段,对上报数据开展穿透式审核,对异常数据第一时间核查核实;事后建立数据质量回溯评估机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

夯实基层基础支撑。深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从人员配备、业务培训、设备保障、经费支持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基层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针对乡镇(街道)、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大、业务能力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建立“分层分类、精准滴灌”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业务轮训,实现调查单位统计人员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基层统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从源头上筑牢数据质量根基。

提升监测服务效能。紧扣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风险防范等核心领域,优化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统计数据“晴雨表”“指示器”“导航仪”作用,建立重点指标月度监测分析研判机制,精准捕捉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研判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坚实量化支撑。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治统“好氛围”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统计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基础在于全社会的知晓认同和自觉遵循。全市统计系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以新修改《统计法》宣传为契机,以关键时间节点为抓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统计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抓好“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持续深化统计法进党校,与市委党校联合印发《关于常态化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的通知》,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通过选派统计专家授课、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开展专题宣讲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律、带头遵守统计法规、带头维护数据真实,以“头雁效应”带动形成依法管统、依法用统的良好局面。

聚焦“关键人群”精准发力。坚持“逢会必讲法、培训必学法”,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纳入统计培训必选内容,强化统计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依托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下乡调研等工作契机,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普法宣讲,重点解读调查对象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依法依规上报数据等法定义务,以及违法违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企业和调查对象知法畏法、守法诚信。

把握“关键节点”营造声势。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宣传载体,打造“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宣传矩阵,制作通俗易懂的短视频、漫画、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举办统计法治演讲比赛、书法作品展等活动,让“诚信统计、依法统计”理念走进千家万户,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刚性执行,擦亮依法治统“利剑锋”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严格执法是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的关键手段,也是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保障。新修改《统计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了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为严肃执法提供了坚强制度支撑。全市统计系统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以严格执法倒逼统计数据质量提升。

规范执法流程提效能。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抽取,明确执法权限、流程和标准,配齐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合法规范,检查结果及时上传至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进行公开。出台《运城市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规范性文件,不断扎紧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笼子。

拓宽线索渠道织密网。制定《运城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运城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办理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畅通统计违纪违法线索举报渠道,深化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线索移送、成果共享、联合核查机制,通过统计督察、政治巡察、数据核查等多元方式,精准发现和掌握统计违法线索,构建“多方联动、全域覆盖”的监督网络。

强化责任追究强震慑。始终保持防惩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对查实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新修改《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违法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建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将失信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持续强化“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强大震慑。

法治兴则统计兴,数据实则决策明。面对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新使命、新挑战、新任务,全市统计系统将以新修改《统计法》为遵循,持续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以更精准的数据、更优质的服务、更扎实的作风,为凝心聚力建设“一城两区三门户”,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运城篇章作出统计部门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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