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11-05
近日,永济市韩阳镇菜农老吴骑着“移动普法三轮车”穿梭在村、镇集市,车头“依法经营”的短横幅格外醒目,车里整齐摆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单格外亮眼。这是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田间地头、走进群众生活的生动实践。
此前,老吴因一笔拖欠已久的货款陷入困境,多次协商无果后愁眉不展。韩阳司法所在日常走访中得知情况,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介入调解,通过梳理证据、释法明理,成功帮老吴追回欠款。这场维权经历让老吴真切感受到法律“定分止争、守护权益”的力量,也让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让法律走进群众、服务群众”的理念有了深刻体会。
“法律帮我解了难题,我也想让更多乡亲懂法、用法!”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开展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后,老吴将自家三轮车扮成“移动普法站”。每次赶集卖菜时,他都会主动向邻里乡亲发放普法宣传单,结合自身维权经历讲解依法经营、债务纠纷处理等实用法律知识,用朴实直白的语言让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
从“遇事无措”到“主动普法”,老吴的转变正是法治宣传教育法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活写照。韩阳司法所顺势而为,以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联合各村搭建“法律诊疗台”,收集整理村民高频法律需求,定期补充针对性普法资料,推动形成“司法行政部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场景化精准普法”的基层普法新模式。
一辆三轮车、一幅小标语、一叠宣传单,老吴用最接地气的方式传递法治温度,既践行了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民参与”的立法精神,也让法治理念在田间地头、集市巷陌深深扎根。这种“群众带动群众”的普法形式,不仅增强了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更为高质量推进全民普法、建设法治乡村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民间力量。 ( 本报记者 张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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