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07-04
运城晚报讯(记者 张蕊彤)6月25日,稷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诈骗案。
“警察同志,我被骗了!”近日,该大队民警接到群众韩女士报警,称其因“托关系”找工作被骗走21万元,而诈骗韩女士的不是别人,正是其好友鲍某。
经了解,鲍某与韩女士原是朋友,在2024年9月份的一次闲聊中,得知韩女士正为其亲属找工作发愁,便谎称自己“可以托关系安排工作”。随后,鲍某多次以打点关系为由,向韩女士索要钱财10万元。同年10月,鲍某又以投资生意为由向韩女士索要合资入伙费用11万元。然而随着时间推移,韩女士多次向鲍某询问事情进展时,鲍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催要欠款无果的韩女士无奈选择报警。
经查,犯罪嫌疑人鲍某为偿还个人债务,虚构事实,对韩女士实施诈骗,所骗钱款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鲍某已被稷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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