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06-30
运城晚报讯(记者 刘凯华)近日,绛县公安局古绛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网络侮辱他人案件,用实际行动守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的真诚致谢。
本案中,段某与吕某曾系朋友关系,二人因琐事发生纠纷,段某心生不满,为发泄情绪,在网络平台公然发布侮辱吕某的视频内容,该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他人名誉,更触犯了法律底线。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吕某可向网络服务平台投诉举报,要求平台删除侵权内容。若情节严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绛县公安局古绛派出所民警在接到吕某的报案后,通过固定证据、调查取证等工作,快速锁定段某为泄私愤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侮辱他人内容的违法事实。段某到案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段某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