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06-04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6月1日凌晨1时许,夏县交警大队城镇中队在解放北路开展端午假期交通整治行动。民辅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6G***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杨某某神色慌张,车内散发着刺鼻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杨某某交代,其当晚在夜市饮用两瓶啤酒后,误以为端午假期交警不会查酒驾,遂冒险驾车返家。
民辅警对其侥幸心理进行严厉批评,并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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