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

法援织网护民生

——垣曲县深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纪实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04-16

记者 南 辽 张君蓉

“姚律师,你说说我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4月11日,垣曲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位50来岁的中年妇女满脸愁容。正在中心坐班的山西五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江红根据女人诉说的情况,抽丝剥茧,为她开出了解决良方。

近年来,垣曲县司法局立足职能,以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下简称“惠民工程”)为抓手,统筹整合辖区法律工作者力量,织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网,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便捷性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村、传递到户。同时,聚焦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建立专项法律援助机制,精准对接维权需求,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驻点服务,构建覆盖全域的法律服务体系

2019年惠民工程全面铺开以来,垣曲县司法局围绕“普惠性咨询+精准化援助”工作机制,面向全县注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通过自愿报名和择优遴选的“双向选择”,从中选取22名有一定从业经验和法律素养、年富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平均每名法律工作者担任3个至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全县71个行政村、16个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垣曲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姚军星说:“以前是群众追着法援跑,现在是法援追着需求走。我们采用动态排班机制,每周五根据律师时间安排下周值班表,并提前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值班地点、律师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确保更多群众知晓,让群众可以根据个人法律需求就近选择服务站点。”

此外,结合“三官一律”工作机制,法律服务人员在值班期间根据来访情况可同步开展驻村走访,依托平安垣曲App记录工作日志,接受政法部门考核监督,推动法律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垣曲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三官一律”工作。记者 金玉敏 摄

工作中,垣曲县构建起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乡镇工作站为枢纽、村(社区)服务点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县级层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个工作日均有法律工作者值班;在县信访大厅、法院、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看守所和11个乡镇,实行每周固定一天驻点服务,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咨询和服务。

在垣曲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记者见到了前来办理援助手续的吉某。交谈中得知,他的儿子前不久发生了交通事故,家里人正在为交通事故赔偿难以给付而发愁时,包联律师的电话成了化解难题的“及时雨”。“律师在电话中告诉我,我儿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我在律师指导下准备了相关手续和材料,今天过来提交材料。”从电话咨询到正式受理,吉某的体验见证了该县法律服务的温度和力度。

据介绍,针对农民工、农民、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困难职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九大类特殊群体,垣曲县司法局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施“一站式”服务。针对部分特殊群体年纪大、行动不便的特点,主动提供“送上门”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特殊群体的维权难题。

及时介入,为军人筑起法治后盾

近期,一场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将在垣曲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被告人石某某的现役军人身份,使得这场看似普通的民事诉讼牵动着当地涉军维权机制的神经。

2024年2月,探亲休假期间的石某某驾驶车辆与卫某某驾驶的网约车发生碰撞。经垣曲县交警大队认定,石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卫某某负次要责任。卫某某提出,估计车辆维修需要10天,除了维修费用,希望石某某承担部分停运损失。根据责任认定和双方协商,二人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石某某承担5000元的停运损失赔偿,并当场履行。

协议履行后,本以为这件事就此了结。然而,后续却突生波折。一天,石某某的妻子收到了垣曲县人民法院的传票,才知道卫某某因车辆实际维修周期超出预期,主张新增停运损失赔偿。此时,石某某已结束休假返岗,无法亲临现场应诉。

石某某妻子第一时间通过垣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向垣曲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县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涉军维权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并指派山西中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三虎承办此案。张三虎迅速对接石某某妻子,指导其整理身份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解协议、诉讼文书等关键证据,协助完善诉讼材料,做好庭前准备。

张三虎分析指出:“本案焦点在于新增诉求的合理性审查,需结合维修记录、网约车运营数据等证据,依法界定损害赔偿范围。”张三虎表示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全程跟踪,确保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姚江红律师在垣曲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记者 金玉敏 摄

携手检察院,共护未成年人权益

暑假本该是孩子们享受假期的快乐时光。可是,一场噩梦却降临在13岁的小青(化名)身上。

去年暑假期间,一群孩子在县城玩耍时,其中一个孩子以小青损坏了自己充电器为由,让其赔偿。小青暂时拿不出足额的钱,承诺会分期偿还。临近傍晚,这群孩子共同留宿在其中一个孩子家中。当晚,他们对小青实施猥亵和身体侵害。之后不久,这群孩子再次以类似手段非法拘禁、侵害小青。这群孩子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刚过12岁。

案发后,小青因身心受创办理了休学手续,且因经济困难家里没有聘请民事辩护律师。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下发了一份《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通知书》。该县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响应,联合辖区派出所核实案情,并指派山西中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丽承办此案的民事诉讼部分。刘丽告诉记者,17岁的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监护人已对小青进行精神损失赔偿并取得谅解;其余孩子因不满16周岁,案件由检察机关分类办理。刘丽说:“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多方责任认定,我们将从两方面推进:一是通过调解争取侵害方监护人赔偿,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小青心理创伤;二是若调解未果,将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场由司法力量主导的“护苗行动”,体现了司法部门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彰显了法律援助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迅速响应机制和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兜底性作用。

促成调解,助力农民工讨回薪资

今年春节前后,垣曲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连续受理了多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其中一起涉及6名务工人员的跨省欠薪纠纷尤为典型。

一群众正在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记者 金玉敏 摄

2024年,垣曲县一包工头以“报销车费”“待工期日薪300元”为条件,招募这6名农民工赴吉林省从事充电桩安装工作。然而,包工头一直未承揽到工程,导致务工人员滞留当地长达一个月。后包工头又以农民工“没有干任何活儿”为由,单方降低待工薪酬为每日200元,且迟迟拖欠未结。

面对维权困境,6人前往垣曲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值班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确认他们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指导农民工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迅速启动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将此案指派给山西五龙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安排擅长处理农民工欠薪纠纷的律师白露承办此案。接到指派后,白露指导各位农民工梳理证据,将包工头诉至垣曲县人民法院。

在法院诉前调解阶段,包工头最终同意按每人每天180元标准支付薪酬,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农民工当场收到拖欠的工资。

这些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的顺利推进,是垣曲县司法局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

惠民工程开展以来,赴乡村开展法治宣传300余场次,组织法律工作者驻站点服务超1000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事项2万余件次,2024年承办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42件,超额完成全年120件的任务量……这组数据背后,是22名法律工作者累计行驶12万公里的普法足迹,是142个家庭重燃的生活希望,更是司法行政部门用实际行动诠释“法援惠民生”的使命担当。

“我们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文书不仅有冰冷的条款,更有温暖的触感。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化惠民工程实施,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加普惠、精准、高效的法治保障,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免费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垣曲县司法局副局长娄中军表示。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