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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要有标准规范可依

来源:学习时报时间:2025-03-12

民生服务关乎民心,做好标准规范和监督管理的“硬杠杠”,是实现民生服务“暖人心”的前提。为此,一要不断完善服务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持续推动标准规范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制定部门、服务主管部门的合力,广泛听取行业、企业、社会部门等服务主体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不断推动各级各类标准的编制和修订。通过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划分来明晰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推动民生领域建设类、管理类标准更多采取国标、地标、建标,服务类标准更多采取地标、行标。实现标准规范制定一个、实施一个、约束一个,明确严格的监督执行主体和罚则,不断推动以标准管理替代行政指令。二要强化对各地基层民生保障的监督指导。建立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机制,落实和完善基层新增“三保”支出、民生提标扩面、项目工程等事项的评估制度,避免各类民生资金使用乱象。健全政策评估优化机制、民生服务群众评价机制等,实现服务效果可评价、服务供给可调整、政策制度可优化。三要加强对民生领域社会供给主体的监督管理。持续强化对养老托育、救助慈善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养老诈骗、非法社会组织的集中整治,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运用新型监管机制手段,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摘编自《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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