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02-21
运城晚报讯(记者 刘凯华)近日,稷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为挣“快钱”,最终吃上了大亏,被依法刑事拘留。
2月12日,稷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依据“断卡”线索,深入调查,成功揪出犯罪嫌疑人张某。据悉,2024年11月,58岁的张某在稷峰镇家中浏览某App视频时,结识了一名网友。对方声称有轻松赚钱的捷径,只需下载某软件,上传个人银行卡接收转账,并将到账现金取出,就能获取丰厚报酬。
张某被轻松获利的说法冲昏头脑,未细想其中风险,便按照网友指示行动。其银行账户很快收到36500元转账,在前往临汾取款时,张某曾短暂犹豫,担心路费成本。网友则安抚称App能报销路费,张某这才放心前往,在临汾某银行ATM机取出全部款项,送至指定地点,并得到500元“好处费”。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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