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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

“老头乐”莫随心所“乐”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4-08-28

记者 樊朋展 刘凯华 张蕊彤

 有一种交通工具,“油门”一踩便能“轻松上路”,曾备受老年人的青睐,成为路上的“常客”,人们称它为老年代步车,俗称“老头乐”。因其驾驶门槛低,“老头乐”得到广大中老年人的喜爱。但不具备驾驶技能的老年人驾驶“老头乐”上路行驶,不仅带来安全隐患,还易引发交通事故。

今年,发生在盐湖区韩信路的一起肇事逃逸后引发的二次事故,该事故的责任人就面临了严重的法律后果。当天,林女士驾驶“老头乐”回家途中,该车的电控系统突发故障,导致林女士撞上了路中间的安全护栏。事故发生后,慌张的林女士并未及时报案,也未将路中间的护栏挪开,选择了直接逃离事故现场。随后,一辆途经事故路段的小轿车撞上护栏,导致该车一定程度受损。

盐湖交警大队事故民警介入后,对林女士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处罚。“年纪大了,遇到突发情况反应跟不上,谁知道这个车竟会在行驶途中出问题,从这次事故以后,我就再没开过了。”事后,承担了相应责任的林女士后悔不已,她告诉记者,以后她再也不会选择此类交通工具出行了。

这起事故发生后,部分群众表示,希望对此类车型严格管理。8月中旬,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秩序,深入整治此类交通乱象,盐湖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开展“老头乐”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民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中心城区重点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对过往的老年代步车逐一进行排查,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该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老头乐”往往不具备上牌、上路资质,驾驶人年龄偏大,违法行驶现象普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针对老年代步车使用群体的特殊性,他们要求民辅警坚持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在凸显力度的同时,彰显执法温度,以警示教育为主,对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月14日,绛县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仅能驾乘两人的“老头乐”,居然乘坐了6人。当天,民警在振兴街执勤时,发现一辆老年代步车疑似超员,便立即要求该车驾驶员把车停到安全地带接受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车载乘6人,已经构成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让车上的人员下车,用警车将他们安全送回家。

当“老头乐”在大街小巷大行其道,其他交通参与者却对这种车敬而远之。家住中心城区机场大道附近的高先生是一名有10年驾龄的老司机,说起老年代步车,他告诉记者,自己每次在街头看到这种车都会远远躲开。

“驾驶人都是老年人,有时一辆车占了两个道,你超也不是,不超也不是,真的很怕遇到。”高先生说,有一次他在中心城区一条主干道上正常行驶,一辆老年代步车迎面逆行而来,他只能减慢车速,等车过去后才重新上路。“有时候你在后面好好骑车,他突然转弯,连转向灯也不打。”另一名骑着电动车的陈女士说道。

“由于源头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违规生产,未停止车辆销售,导致仍有大量老年代步车流入市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表示,一些趋利企业打着“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名义,以及“不用上牌、无须办理驾驶证”等虚假宣传,增加了管理工作难度。该支队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我市各地交警除了对各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之外,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重点曝光典型事故案例。

记者手记:

通过对各地交管部门的走访,记者了解到,我国从未按使用人的年龄层次划分过车辆的使用属性,老年代步车只是厂家和商家为了将自己的产品推销给老年人群体而“创造”出来的词汇。这类车辆底盘轻、重心不稳,车辆转向、制动等部件安全性能较差,在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倾斜、翻车,且普遍缺乏安全带、安全气囊、防撞吸能结构等基本安全配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难以控制,易造成人员伤亡。

此外,由于老年代步车无法进行注册登记,不具备合法上路资格,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而且因无法缴纳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发生事故后的所有赔偿将由车主个人承担。 记者 刘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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