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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立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

《运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4-08-28

运城晚报讯(记者 陶登肖)8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运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公布《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并向社会各界介绍《条例》的出台背景、起草和修改过程、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电梯数量与日俱增,使用场景愈加广泛,其安全运行已成为事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民生问题。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电梯1.87万余台,且每年保持15%以上的增长速度。随着电梯数量的快速增长及大批电梯进入老旧期,电梯安全管理面临较大压力,实践中存在的主体责任不够明确、权利义务不够规范、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法律责任不够具体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经认真研究,并报请市委批准,将运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予以强力推进。

我市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地典型做法,聚焦电梯安全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解决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费用筹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难点问题,以地方性法规“量身定制”的方式,对电梯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全链条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于有效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条例(草案)》制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了立法调研座谈、外出学习考察、多方征求意见、法律专家论证、法律责任听证等工作,并对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的法规体系结构,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升了立法质量。

《条例》是“小切口”立法,共8章53条,对电梯的选型配置与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与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明确了各方职责,规范了权利义务,构建了多元共治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将为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推进法治运城建设的重大成果,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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