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4-05-29
本报讯 近年来,稷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聚焦主责主业,将容错纠错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各方面,激励全县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把握政策原则,坚持高位推动。将推动“三个区分开来”作为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氛围的重要举措,坚持用制度监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在从严监督和严格问责中体现严管厚爱,抓早抓小,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党员干部明晰底线,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精准把握政策,合理容错纠错。坚持开展容错纠错,充分运用“四种形态”,鼓励党员干部敢作敢为、锐意进取,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追责问责,突出严肃、慎重、精准,防止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例如,稷山县某单位负责人为了便于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代表单位与某项目管理公司签订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经过研判分析,其上述行为是从工作大局考虑,为了便于项目监督管理、推动项目发展而出现的无意过失,其违纪情节相对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给予该负责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精准执纪执法,严肃追责问责。在坚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的同时,精准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对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消极应付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尤其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方面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共对9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杨志广 冯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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