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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助产服务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03-29

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强调公立医疗机构要承担产科服务兜底责任。

如何兜底?根据要求,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两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1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

    新华社发 王鹏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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