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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误拆地暖分水器,水淹新家要求物业赔偿无果,12345热线督办,社区调解成功

居民拆错 自己担责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4-01-03

去年11月初,供热试水期间,永济市城东街道富强社区居民赵先生误将家里的地暖分水器拆卸,造成水淹地面,家里新装的门边、踢脚线被浸泡。

供热当天,赵先生致电运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反映他遇到的问题,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赔偿损失无果,希望相关部门帮忙解决。

永济市政府办接到12345热线的转办工单后,立即督促赵先生所在的富强社区调查解决。

社区网格员通过走访了解到,供热前,小区物业在业主群发布通知,提醒业主需提前检查供水管道是否存在漏水情况。

赵先生的家刚装修完毕,由于冬季不住人,无须供热。但他没有向热力公司报停供热,而是想自行关闭阀门;由于不懂操作,误将家里的地暖分水器拆卸了。试水期间,赵先生家没人,水流了一地。供热当天,赵先生推开家门,发现地板上全是水,遂致电物业。物业人员赶过来时,只见被拆卸的地暖分水器搁在地板上。物业人员将地暖分水器安装好,并检查了入户管道井内的供水、回水两阀门是否关闭等。

“居民欲停暖,应向热力公司报停,且应关闭的是楼道内入户管道井的阀门,而不是拆地暖分水器。”“开发商在交房时,地暖分水器处于关闭状态。”“地暖分水器产权归业主个人所有,业主自行拆卸,造成损失应自己承担责任。”经社区工作人员调解,得知是自己拆错了的赵先生,虽然悔不当初,但也学会了怎样停暖,便接受了这一结果。

记者 崔萌

拆卸地暖分水器造成损失 物业担责?

律师:地暖分水器归业主所有,物业无须担责

居民拆卸地暖分水器,造成家具被泡,小区物业是否担责?

山西君宜(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学芬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集中供热用户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严禁损坏或擅自改拆、移动管网、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供热设施;需要停暖的用户,应提前向供热单位申报。

此次事件中,居民赵先生在收到业主群等发布的供热试水期间检查供水管道是否存在漏水情况的通知后,若不打算用热,应依法向供热单位申报停暖,由供热单位采取关闭阀门等措施。但赵先生自行将屋内地暖分水器拆卸,导致家中发生漏水,即非质量原因的人为错误操作导致损失发生。

因地暖分水器属房主自行维护部分,不属于公共设施,小区物业无检查监督业主室内供热设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无违约和侵权行为,故对此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 崔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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