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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
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01-02

临汾日报讯 (记者 白洁) 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200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名同志、追授2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是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自成立以来,该庭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家事审判全过程,坚持服务大局,秉持人文关怀,“抓前端、治未病”,探索创新了“疗愈型”司法,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充分感受到“家”的温暖和治愈。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审判工作始终,抓实“公正与效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推动临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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