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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3+”集成改革 打造“四证同发”新模式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12-04

本报记者 乔 植 通讯员 王 波

开发区是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主阵地、主引擎。近年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运城经开区”)牢固树立“项目是第一支撑”理念,持续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下称“3+”集成改革),不断优化工作流程,释放改革集成效应,推出了同步发放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同发”服务模式,真正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交地即发证”。

“四证同发”是运城经开区深入推进“3+”集成改革的一项举措,是指对已明确土地意向的一般工业项目,以项目拿地时间为基准,在拿地“前、中、后”三个阶段,集成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模拟审批等改革措施,突出策划先行、并联协同、代办服务等工作举措,结合项目实际,实现项目拿地后3个工作日内,同步发放项目开工前期手续。

一是在土地招拍挂前,完成各类区域性评估、控制性指标确定、“三通一平”,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地块在明确意向企业后,立即组织联合踏勘,召开项目前期策划会议,对项目全流程进行分析、策划,制订全周期代办方案,形成“一事一方案一清单”。同时指导企业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出具审查意见,按程序报请市规委会联席会议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与土地挂牌公告时间同步进行。

二是在土地出让期间,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出让方案编制、方案审查、报批等工作,同步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预审核。在土地挂牌后,指导企业尽快组织施工图设计,同步开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选择及确定工作,在摘牌前提交相关资料预审。同时,对企业需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申报材料、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提前预审。代办人员全程跟踪开展帮办代办服务。

三是在签订出让协议后,企业取得土地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缴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企业按照具体项目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企业完成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相关部门完成不动产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四证同发”集成审批服务新模式将项目审批由部门“单打独斗”全面整合为“协同作战”,通过提前介入、提前审查、提前服务,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全程代办,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办理各项报建手续,有效解决了项目拿地开不了工和交地、发证不同步的问题。“3+”改革的深入推进,使项目从缴清土地出让金到发放施工许可证时限由45天缩短为3天,项目审批提速90%以上。截至目前,已有河东雄风、世纪华泽、亚新科等项目实现“四证同发”,中信诚保温材料、鼎鼎新材料、回家吃饭速食生产等18个项目实现“多证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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