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11-22
记者 张君蓉
前段时间,永济市人民法院将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搬到了黄河岸畔,对被告人王某某、任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后,该院首例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当庭宣判的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这个案情拍成了普法视频,教育广大群众千万不要电鱼。
2022年4月开始,被告人王某某为谋取利益,购买渔船、逆变器、铁丝等工具,在黄河干流山西段蒲州区域内驾驶船只,采用发电机给电鱼工具通电的方法两次进行捕鱼,将捕捞的鱼类销售获利。2022年5月18日,被告人王某某伙同被告人任某某在该流域内采取同样的方法捕鱼,捕捞鱼类30条,后被永济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该案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在庭审前,两名被告人向黄河投放了价值4500元的鱼苗作为对生态环境的补偿修复。
经过法庭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两名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及对生态损害进行了修复补偿等从轻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同时,结合社区矫正机关对二被告人的调查评估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判处被告人任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据了解,黄河干流山西段的禁渔期为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实施禁渔区、禁渔期制度是国家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之举,是保护资源环境的战略之举,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官说法 电鱼行为的装置包括电鱼拖网、电鱼刺等。这些装置大多数都需要使用高压发生器的设备来产生电流,电鱼行为的电流会对鱼类的脑部和心脏造成重大伤害,对水生植物和浮游生物也有着不可逆的生态影响。电鱼行为对于水中生物的破坏性不仅对于渔业产业有着不可避免的影响,还会对水生生态和生物多样性造成毁灭性打击。
电鱼行为对于人类的危害也是极大的,因此电鱼行为在我国被明令禁止,属于违法行为。电鱼行为的电流一旦进入人体,会产生不可逆的伤害。大量电流能够导致人体内部电解的紊乱,进而造成心跳骤停等多种突发疼痛,高压电流也会对人的四肢产生致命伤害。电鱼行为不仅对于自身操作的人员和生态系统有着巨大的影响和毁坏,而且还会影响到周围民众的生活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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