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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政策解读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11-09

临时救助现行的相关政策文件: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3.《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5.《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临时救助的目标:

临时救助制度要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

临时救助的要求:

临时救助工作要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坚持适度救助,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救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坚持资源统筹,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

依申请受理、主动发现受理。

审核审批:

一般程序、紧急程序。急难型适用紧急程序,支出型适用一般程序。

审批权限:

一般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实施审批权限下放的可以由乡镇(街道)来审批,各县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委托乡镇(街道)开展临时救助审批,超过限定审批额度的临时救助,按程序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明确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审批、发放额度,并建立监督机制。

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不得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原则上个人年度救助额不超过5000元,家庭年度救助额不超过1万元。特殊情况可以“一事一议”,提高救助额度。

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

家庭对象、个人对象。

临时救助的对象类别:

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

如何区分对象类别?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记者 郝丽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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