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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纪委监委:优化环境促发展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8-23

本报讯 “多亏了县纪委监委和稷峰派出所的协调,我们的工程才能顺利进行下去。送这块‘为稷山营商环境护航’的牌匾,不仅仅是对他们帮忙解决问题的感激,更是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感激。”近日,山西清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向稷山县纪委监委和稷峰派出所赠送牌匾时激动地说道。

稷山县城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城南截污干管工程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1年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山西清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稷山县纪委监委在对项目进行包联护航期间,发现该公司在施工时与周边村镇经常发生矛盾,严重影响工程进度。调查得知,村民对占地补偿不满意、施工单位施工期间破坏了村集体和部分村民的有关设施等。随后,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联系稷峰镇政府、稷峰派出所,督促镇政府、派出所全力协调已有矛盾,确保之后尽量不出问题,即便出现问题也能够第一时间解决。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稷峰镇政府、稷峰派出所已化解了多起矛盾。其中,该公司在稷山县稷南大街施工期间,与第三方公司发生纠纷,县纪委监委、稷峰派出所带领相关人员积极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引导双方通过正规法律途径解决分歧,极大地促进了纠纷化解,确保工程得以顺利完工。另外,该公司在稷山县108国道南阳村路段施工期间,因挖断南阳村水井电缆线引发纠纷,南阳村村民多次阻挠工程正常施工。县纪委监委、稷峰派出所与南阳村村委会及村民代表积极协商调解,使矛盾双方达成一致,工程得以按时完工。还有一件事,该公司在东渠村施工期间,东渠村五六户村民因占地赔偿问题多次阻碍施工。县纪委监委、稷峰派出所积极联系东渠村村委会,与矛盾双方多次面对面进行协商,按照政策、法律规定达成协议,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块牌匾,是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满意的直接体现,是企业对稷山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最大肯定。县纪委监委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一如既往地为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为企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扎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高晓丽 姚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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