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

人醒≠酒醒!警惕“隔夜酒”“隔餐酒”

——运城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4-24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现场

相关研究表明,当血液中酒精浓度达20mg/100ml时,驾驶人的思想会放松,紧张感会下降,肇事率为未饮酒时的1.5倍;当血液酒精浓度达80mg/100ml以上,其平衡感与判断力急剧下降,肇事率为未饮酒时的5倍……为加大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稳步推进“春季守护行动”,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领导、市县联动、整体作战,开展了大规模、高强度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人醒酒未醒”

男子中午饮酒晚上被查

  近日,盐湖交警大队解州中队民警在市区河东西街栖凤桥东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在对一辆黑色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室里一股酒气,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检查中,民警还发现驾驶人刘某曾于半年前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予以暂扣驾驶证。

据了解,刘某当天中午邀约几个朋友出来聚餐时喝了两瓶啤酒,以为到了晚上就会醒酒,查不出酒后驾车,不料,心存侥幸的刘某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二次饮酒的规定,民警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睡醒酒未醒”

男子酒后睡醒仍被查

  近日,万荣交警大队皇甫中队民警在裴运线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薛某身上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味。随即,民警拿来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显示数值为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薛某是前一天晚上喝酒至凌晨3时,以为经过休息酒散了就不会影响开车,没想到竟一大早被查出了酒驾。

接受相关处罚后,薛某对自己的侥幸心理感到很懊悔,并表示将以自己的经历告知更多的亲朋警惕“隔夜酒”。

二次酒驾被查

竟因隔餐饮酒

一次酒驾被查受到处罚,却不思悔改,依然我行我素,再次酒驾又被查,最终付出沉重代价。近日,临猗交警大队在“春季守护行动”中,就查获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受到严厉处罚。

当天,该大队临晋中队民警在庙上南街口,对一辆三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李某神色慌张,说话支支吾吾,疑似喝了酒,且提供不出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被民警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后,这才知道他是隔餐酒未醒。经呼气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交警同时查明,李某2020年7月21日,曾因无证、酒驾被临晋中队民警查获,受到相应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李某将受到罚款23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严肃处理。

运城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酒后驾车不能以驾驶人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能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和专业测试结果为准。 

 记者 樊朋展 见习记者 张蕊彤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