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4-19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快递服务业成为连接电商及消费者的桥梁纽带,相应因快递服务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稷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快递费用拖欠纠纷案件,经法官调解,被告结清快递费,原告申请撤诉。
被告卫某在网上平台开办网店,销售农副产品,长期与原告快递公司合作,约定由原告替卫某收揽快件,双方定期结算快递费用。截至2023年3月,卫某累计产生快递费用5000元,在原告多次催促下,仅支付了2000元,剩余3000元以各种理由推拖。无奈之下,快递公司向稷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卫某支付剩余快递费用3000元。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取得联系,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耐心从法理、道义、情感几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于法、讲清利害。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拖欠的快递费用全额支付,原告申请撤诉,此案案结事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稷山县人民法院今年以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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