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04-03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近日,垣曲交警大队巡警中队在辖区开展“春季守护行动”酒驾整治时,查获一起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20时许,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入执勤卡点,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的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为B1、B2,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李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数值标准。随后,民警了解到,李某早在2017年9月就因酒驾被扣留驾驶证,后进行了教育学习,这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当晚,李某酒后因为离家近,认为不会有交警查车,便带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李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作出拘留、罚款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