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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从“3·15”做到“365”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3-15

王天源

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备受关注,从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到新闻媒体的监督曝光,“3·15”如同一把质量“标尺”,将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在“阳光”下晒一晒,在“标尺”下量一量,以多方力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如何将消费者权益监督从“3·15”这一时间节点延伸到日常的“365”天,是各职能部门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有很多优秀的企业和商家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牢记质量和服务是生存之本,坚持诚信经营、质量优先的经营理念,在行业中脱颖而出。但也有部分企业和商家心存侥幸,只想着自己的“钱袋子”,而不顾消费者权益,通过制造和推销名不副实的低劣产品欺骗消费者,让假货、质量不达标的商品流通于市。

质量有问题,价格不公平,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市场公平和营商环境。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优化营商环境,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努力从“3·15”做到“365”,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督体制,夯实源头控制,产管并重,为消费者把好每一天、每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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