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03-01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的动力之基、活力之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当前,市场主体预期与稳定经济运行密切相关,一流的营商环境是有效提振市场预期和创新活力的关键因素,将为市场主体应对外部冲击、增强内生动力提供重要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放管服”改革推动下,我国营商环境优化纵深推进,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2019年以来,包括《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等在内的政策相继发布,持续推动了全国营商环境的整体改善。世界银行数据显示,我国是近些年来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显著的经济体之一,2022年我国全球营商环境“电力指标”排名大幅上升到第12位,跻身于“最佳实践行列”。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带动我国经济体系从“政策红利”向“制度红利”升级、从“局部创新”向“系统改革”迈进,引领市场主体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只有持续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把“服务”作为重中之重,才能打造出可持续、内生性、自驱动的市场生态系统。
应以问题导向为抓手提升政策协同水平。要运用系统思维,从各领域单兵突进转向系统整体协同推进,做好政策设计的“加减法”,科学统筹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及规划体系、组织及人才体系、运营及能力体系、法治及评价体系、激励及保障体系,巩固和深化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取得的改革成果。
还要以目标导向为原则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三大原则,加快形成并持续巩固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以法治建设为着力点,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也须以需求导向为主线为市场主体赋能。市场主体最需要的是公平和高效。要紧紧围绕市场主体所需所盼,坚持聚焦痛点难点,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当前,尤其要注重积极导入数字工具,以数字治理创新为营商环境赋能增效,全面提高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敏捷性、动态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摘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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