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2-10
本报讯(记者 乔 植)2月6日,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一诊所发放了首张诊所备案凭证,这是自国家卫健委新的《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河津市第一家备案制诊所。
“没想到办理诊所备案这么简便,提交完材料,当场就领到证了。”该诊所负责人成女士高兴地说。自此,河津市诊所审批改备案,准入更快捷:取消了原来申请前5个工作日的公示,改为发证后20日内向社会公示;取消了审批中的现场勘验环节,改为发证后45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办理时限由原来的法定45日压缩为“即审即办”;《诊所备案凭证》不再设置有效期。
推行诊所备案制,是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办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具体实践,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的具体体现。今后,该局将落实新政要求,进一步规范诊所备案管理,以更多更好的服务模式,更优更快的服务水平,保障医疗机构合理、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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