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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司机受到严厉处罚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2-11-08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11月1日,临猗交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受到处罚。

当天19时许,该大队公路巡逻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猗氏镇杨原头村某路段,一名货车司机疑似酒驾。随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该路段,成功拦停一辆载有玉米的轻型仓栅式货车,控制驾驶人曾某某。经了解得知,曾某某当天中午确实喝了酒。

经呼气检测,曾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曾某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受到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15日以下拘留的严厉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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