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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古树名木 守护绿色“活文物”

来源:三门峡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11-07

古树名木是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近日,《三门峡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要建立城市古树名木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那么,我们身边有哪些古树名木?如何更好地保护它们呢?

记者从三门峡市城管局了解到,城市古树名木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而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是指树龄在50(含)至99年的乔灌木(包括木本花卉)。古树名木分为一级和二级,凡树龄在300年以上的为一级古树名木,其余为二级古树名木。一级古树名木由省人民政府确认,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级古树名木由城市人民政府确认,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有古树名木816株,其中城市古树名木为16株,大部分古树名木分布于农村,主要树种有国槐、皂角、黄楝、七叶树、栾树、侧柏、红豆杉、铁杉、珂楠、文冠果、五角枫、流苏等39个树种,分属22科29属,分布范围涉及我市2县2市2区共60个乡镇162个行政村。我市现有的816株古树名木,从生长位置来看,位于寺院10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1.2%;位于单位或个人庭院126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15.4%;位于山林519株,占总数的63.6%;位于其他位置的161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19.7%。目前,全市古树名木已挂牌的有453株。

为保护古树名木,让它们与人类一起记录历史、见证未来,我市成立了古树名木保护协会,在各县(市、区)下辖的各乡镇、村管护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林业局专门和护林员签订了《古树名木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使古树名木管理进一步落到实处,管护责任进一步明确。

“我们在一次次拜访和面对古树时,常发现一些古树立地条件较差,周围土壤被雨水冲刷,出现根系裸露,难以吸收养分,树体长势偏弱的情况,加上人们对古树价值认识不足,保护意识不强,对自然灾害抵抗能力不强,还会遭遇非法建筑的围困、人为盗挖砍伐等情况。”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我市林业部门多次对境内的古树名木进行普查,为其建立档案,并筹措资金开展培土复壮、围栏挂牌等,切实改善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使其焕发生机,继续传承厚重的历史文化。

据了解,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从保护主体、保护职责、保护要求、日常养护、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对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作出具体要求,让每一棵古树名木都得到妥善养护和管理。(记者 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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