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10-25
案情简介:19年12月,王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一台二手车,在车管所过户时,遇到自称保险代理的李女士,并通过李女士购买了车辆保险,花费保费5000余元。在2020年6月一天的晚上,周先生驾车时出了交通事故,车损非常严重,车辆维修费花了10万余元,住院治疗花费4万余元,总计大约15万元。交通事故后周先生打电话给李女士申请理赔,但最后却迟迟不打钱,打电话也没有回复,直到现在仍没有拿到理赔款。王先生感觉不对劲,拿出保单查看才恍然大悟,原来,单子上写明王先生买的是“机动车损失统筹”“第三者责任统筹”与“车上人员责任统筹(驾驶人)”,王先生买到的根本就不是保险,而所谓的“内保”“统筹”不过是不法分子打着保险的名义骗人的东西。目前,王先生等人已经将上述情况反映给了当地公安机关,而李女士也表示愿意帮助王先生尽可能挽回损失。
广大车主朋友们在投保车辆保险时一定要认清机构的资质,根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取得了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业务许可证的机构,才能够从事保险经营活动。市场上会有一些机构,虽然冠有某某保险经纪、某某保险代理的名号,但实际上并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合法的保险中介资格。在此提示消费者投保后应及时索要电子保单,并通过保险公司官方途径核实承保信息,避免出现案例中的情况。
(消息来源: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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