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陶登肖时间:2022-06-21
“谢师傅,前几天下暴雨,咱房子都好着吧?”
“好着呢,要不是你们提前帮忙修了一下,我家房子东边这堵墙,下雨时肯定就塌了。”
……
6月15日,盐湖区、陶村镇两级民政工作人员走进盐湖区陶村镇西纽村五保户谢进喜家,了解他家房屋的具体情况。
“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说起自家的老房子,谢进喜连连感叹:“真心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民政工作人员。”
谢进喜家的房子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墙体都是过去的土墙。由于年久失修,墙体多处开裂。老人是“特困供养对象”,日子过得十分拮据,也没有资金去改建。房子就像一个不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轰地一声倒塌倾覆,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今年3月份,陶村镇的民政工作人员在入户排查中发现谢进喜老人居住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后,立即向盐湖区民政局反映,希望对老人给予救助。
为让谢进喜早日摆脱房屋“危”机,在区、镇两级民政部门的关注下,工作人员很快入户开展走访评估,按照要求在短时间内就完成了该户的房屋鉴定、审核审批等一系列工作。在征得老人同意后,区、镇两级民政部门决定通过临时救助,为老人筹集改造经费。等疫情好转后,工作人员又迅速帮忙联系施工队伍前往老人家中进行多次评估,制订出合适的改造方案,进场完成改造。目前,老人房屋的安全隐患得以排除,居住条件大大改善。
“房子这次修得挺结实,这下又能住好多年呢!”谢进喜笑着说,墙体由原来的土墙换成干净利落的砖墙,让人看着心情舒畅。同时,陶村镇的民政工作人员包伟荣还为谢进喜介绍了一份临时喂鸡的工作,帮助他增加经济收入,以便进一步改善房屋条件。
受住户的经济条件、房屋状况等影响,类似谢进喜这样亟待改造的危房还有很多。为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家庭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盐湖区一直把帮助解决困难群众房屋修缮,作为一项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
盐湖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本着坚持一户不落、全面实地排查的原则,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入户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出300余户,累计完成危房改造29户,完成资金拨付19万余元,该项工作还在持续中。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有关帮扶政策,进一步改善低保户、五保户的生活条件。”盐湖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说。
危房改造有关政策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困难,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困难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困难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级、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或其他困难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困难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困难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必须经相关部门认定。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记者 陶登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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