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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警方查处多起涉疫违法案件

来源:发布者: 樊朋展 时间:2022-03-16

疫情面前,没有谁是“局外人”,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命令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连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强化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和防疫秩序稳定。

◆核酸检测点“打架”两人被拘

  近日,盐湖公安快速查处一起疫情防控期间打架案,两人被行政拘留。

  3月11日9时47分,盐湖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报:市区货场西路一小区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该分局北城派出所值班民警第一时间出警,通过调取监控、走访证人、询问当事人等,对该案展开调查。

  据了解,3月11日上午9时许,盐湖区货场西路某小区居民在进行核酸检测过程中,岳某、毕某夫妇(小区业主)因排队加塞,与李某、费某夫妇(小区业主)发生争吵,继而岳某与李某相互厮打。其间,李某用塑料板凳连续挥打岳某头部,并将参与打架的岳某儿子头部划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盐湖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对岳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在调查期间,3月13日,网络平台散播“货场路一小区有人打架”的短视频,引发不良影响。公安机关已对发布者进行了批评教育,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社会公德,积极营造和谐氛围,为打造首善之区贡献每位公民的力量。

◆散布涉疫谣言被拘留5日

  3月11日,盐湖公安分局快速查处一起涉疫网络谣言违法案。

  经了解,曹某兴于3月11日在微信群中发布“康杰中学5名学生已确诊”的不实信息,该谣言快速在8个微信群内传播,造成不良影响。曹某兴对其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盐湖公安分局依法对曹某兴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不执行防疫相关规定多人受罚

3月9日,绛县公安局古绛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寄递物流业检查时,发现两个快递点存在无员工核酸检测记录台账、进店人员登记不详细、环境消杀台账不规范等问题,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这两个快递点经营人予以治安处罚。同一日,绛县公安局陈村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某棋牌室检查时,发现经营人李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营业,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该棋牌室经营人李某予以治安处罚。

  3月9日,稷山县公安局稷峰派出所民警联合稷峰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辖区涉疫人员进行排查时,发现居民张某在居家隔离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驾车外出。稷山警方依法对张某予以治安处罚。3月10日,稷山县杨某无视稷山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期间“红事缓办”的通告要求,在稷峰镇村干部对其进行劝告后,仍为儿子大操大办婚宴,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稷山警方依法对杨某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公安机关将积极保障群众就医等紧急必要的出行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和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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