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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3月1日起实施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3-04

运城日报讯(记者 乔 植)从市人社局获悉,3月1日起,《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当当日受理;一般案件应当在3日内将事实核实清楚,并清偿到位;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根据有关规定限期清偿到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我省去年年底出台《办法》。《办法》是《条例》的细化和补充,共25条细则。以政府令的形式细化和完善《条例》,我省走在全国前列。此次《办法》出台,将我省在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有效管用的措施上升为政府规章,进一步明晰职责划分,将《条例》贯彻落实落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重拳根治农民工欠薪,该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市人社局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市所有查实的2021年的欠薪问题,全部在今年春节前清零;市住建局被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市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严格落实《办法》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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