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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作为业主咋维权?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2-03-04

市民任先生询问:物业公司不作为,业主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山西君宜(运城)律师事务所毕雨萌律师答复:对于现有物业公司不作为,业主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业主可直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对仍未整改的,可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解聘现有物业公司,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

其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之规定,针对现有物业公司不作为的行为,业主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最后,可以通过居委会调解、司法调解等第三方协商解决。若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则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解决纠纷的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毕雨萌律师提醒,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尽量以协商解决为主。若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由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若以上方式仍不能解决,则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记者 崔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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