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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差异化”管理激发农村干部干事活力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03-02

记者 邢智轩 通讯员 张毓豪 段亚茹

为激励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绛县根据行政村人口规模、主干类别及年度考核情况,对村干部工资报酬实行差异化的激励保障,坚决破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粗放管理模式。

在2021年度农村基层干部考核工作中,依规扣发考核等次为“不称职”及不定等次的8名村“两委”干部绩效报酬,发放“优秀”等次考核奖励资金176040元。一是因村设档分差异。各行政村人口规模不同,村干部开展工作的难度及工作量也存在差异,在核定农村“两委”主干基本报酬时,绛县参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行政村人口少于1000人、1000—2000人、2000人以上3个档次来区分小、中、大村,每档月工资依次增加100元,切实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二是按岗定标明差异。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大力推进村“两委”主干“一肩挑”,绛县依据有关规定在落实农村“两委”主干报酬不低于上年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要求的基础上,使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比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上浮10%,上浮部分计入绩效报酬;同时对于“一肩挑”的按照不低于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标准落实,若按此标准计算低于3.6万元,则按照不低于3.6万元标准落实。

三是结果运用显差异。突出实绩导向,将村干部绩效报酬与年度考核情况挂钩,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农村“两委”主干,绩效报酬全额发放,再给予一定奖励;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未评定等次的,绩效报酬按一定比例扣除。此外,对于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选派干部,县级财政列支考核奖励专项资金,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分别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平均绩效报酬的50%—90%发放,“不称职”等次或未评定等次的,不发放考核奖励。2021年,共为9名“优秀”等次选派干部发放考核奖励178357.45元。

四是引领发展奖差异。根据集体经济收入增幅,奖励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按照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增长100万元以上、50—100万元、10—50万元、10万元以下4个档次,以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净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奖励标准,同时鼓励选派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村干部按照同等标准执行。如:南樊镇史村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幅达到10.6万元,经村“两委”班子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研究后,当年村“两委”干部一次性获得集体经济发展奖励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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