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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召开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01-29

本报讯(记者 张俊瑛)1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正式会期三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副主任杜自立、郭宏、贾爱珍、王吉敏、潘志孝、贾海林,秘书长赵振国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旭光,“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

邓雁平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关于市五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崔峰同志辞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名宋晋民同志为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名拟任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市人民政府市长储祥好关于提名拟任免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曹晓亮关于提名拟任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经分组审议后,邓雁平主持召开第117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各组召集人汇报分组审议情况。随后,杜自立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议程;表决通过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崔峰同志辞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宋晋民同志代理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邓雁平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通过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邓雁平希望新任职的同志倍加珍惜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牢记誓言、履行承诺,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邓雁平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以更科学的工作机制、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灵活的工作方法,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落实到一件件民生实事上,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邓雁平指出,召开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标志着新一届市人大工作的全面启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引导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人代会、市党代会精神,引导全市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目标定位上来,把市委安排的各项任务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纪律规矩,完成好大会选举任务,通过法定程序,把省委、市委有关人事安排落实到位,为实现新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展示新时代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的新面貌、新形象。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一)

(2022年1月28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晋民为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二)

(2022年1月28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小光为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安 奇为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余 敏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常江雷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三)

(2022年1月28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彩云为运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万荣运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四)

(2022年1月28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倩怡为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宋晋民同志代理运城市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28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

决定

宋晋民代理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崔峰同志辞去运城市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月28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崔峰同志因年龄原因辞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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