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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的“鱼”文化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1-24

□王晓玉

苏州沧浪亭“面水轩”、杭州西湖“花港观鱼”、北海公园“濠濮间”,都是著名的观鱼胜地。一泓清池,几尾游鱼,戏于水间,忽焉而去,倏然而来,总能让人流连忘返。山川园林若少了游鱼,似乎就少了一份大自然的灵动,少了一份逍遥的意趣。

苏轼《宝绘堂记》“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意思是说,君子可以喜爱、寄托情意于物,却不能执着、痴迷于物。这是中国古人对“物”的一贯态度,既讲究“玩物”又强调不能因物“丧志”。古人观鱼亦如此,探寻“鱼”的内在精神才是重中之重。

早在先秦时期,“鱼”已经被赋予了文化内涵。除了《山海经》中的怪鱼,《诗经》也提到了各种各样的“鱼”,多与嫁娶之事相关,暗含“多子多福”之意。在此基础上,“鱼”在后代成为爱情的象征,诗云“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借助“鱼”来传达爱意;“鱼”因与“余”同音,还有吉祥之意,故有“年年有鱼”“吉庆有鱼”的说法;“鱼”还与仕途相关,唐宋之际官员佩戴“鱼袋”或曰“鱼符”,以象征身份,如《宋史·舆服志》云“其制以金银饰为鱼形,公服则系于带而垂于后,以明贵贱”,成语“鱼跃龙门”也是取仕途顺遂之意。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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