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夏县纪委监委——当好“啄木鸟” 护好“营商”林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12-20

运城日报讯(记者 雷登攀 通讯员 卫建恒)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夏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当好“啄木鸟”,护好“营商”林,力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全县上下形成了人心思上、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干事创业氛围。

一是打造防护网。为保护企业生产不受干扰,确保项目施工快速推进,不断提升企业家、项目建设者的信心,夏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小升规企业和7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的醒目位置挂上了35块写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警示牌”,并公布举报电话,时刻提醒前来企业服务的公职人员要严肃纪律,注意作风。

二是划出警戒线。夏县纪委监委在各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单位分层次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活动。谈话内容包括所处岗位职责是什么、廉政风险有哪些、防范采取具体措施是什么等,从而剖析问题,量身制定出防范措施,做到防微杜渐。同时,深入开展一线访廉活动,征求意见建议、破解存在困难,助推全县营商环境再优化。

三是拓宽线索源。积极开展“百人护百企”活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对一为该县119家企业项目“保驾护航”,坚持“围着企业转、盯着项目看、跟着进度走”,从重点项目落地到开工建设,最后至投产达效,从涉企惠企政策执行到落地落实的全要素、全链条、全环节,跟进监督,全程保障,及时解决损害“亲”“清”政商关系的突出问题,畅通项目企业快速发展的“血脉”。

四是筑牢防护堤。以案为鉴、施教为先。夏县纪委监委运用案件资源,推动同病共治,增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查处的案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选择典型案例在警示教育基地布展,并要求案发单位剖析原因,堵塞漏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对照反思,不忘初心,切实肩负起责任使命。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