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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处罚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12-16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当前,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已调整为红色,并实施相应的调度管控措施,但仍有部分企业违反调度管控、违法进行生产。12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对两家违法生产的企业进行了处罚。

当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队工作人员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至鑫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公司露天堆放沙石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参照《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对该公司罚款4万元。同时,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两台生产设备的配电箱进行了查封。

另外,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运城宝石花区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了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对该公司罚款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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