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08-04
邢智轩 靳 彦
2021年7月23日,新绛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工人代表,来到新绛县人民法院三泉人民法庭,将一面绣着“司法为民暖人心,真情调解促和谐”的锦旗,送到办案法官杜乃民的手中。
2021年春节刚过,张某、荣某等18人来到新绛法院,要求打官司讨回工资款。为降低工人们的维权成本,时任立案庭庭长的杜乃民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先行调解。
在杜乃民的主持下,公司委托代理人丁某与工人们达成分两期付款的调解协议。为确保协议的履行,经工人们申请,办案法官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第一期履行期限马上就要到了,公司方面却没有给付工资的任何消息。杜乃民多次电话联系丁某,敦促公司方面履行义务。但是丁某表示自己生活困难,只能履行1万元。
为了让工人们及早领到工资,杜乃民决定对生活相对困难、欠款数额较少的先行兑现;数额大的,延后兑现,同时要求丁某继续筹款。
7月20日是第二期工资款的最后履行期限,杜乃民再次敦促丁某履行义务,又执行回案款共计13772元,并进行发放。
据悉,鉴于自觉履行期限已过,新绛法院已经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维护工人们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加大对丁某所在公司的执行力度,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3起案件开展执行;另一方面鉴于丁某积极主动履行,经过与部分工人协商,暂缓申请执行。目前,案件执行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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