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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杨女士停放“小蓝”未还车——

“小蓝”被他人骑行263分钟

“小蓝”运营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骑行“小蓝”结束后谨记还车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7-29

近日,市民杨女士致电晚报热线2233366称,她骑行完“小蓝”后,因忘记还车,“小蓝”被他人骑行了263分钟,她为此买单24元。

杨女士说,前一天晚上11时16分,“小蓝”运营公司一名客服人员致电她称,公司接到一市民电话反映,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小蓝”处于骑行状态,造成该市民无法扫码用车。经后台查询车辆编号,追溯是杨女士当天下午骑行的那辆,至今没有还车。该车骑行时长已达263分钟,行驶里程26.193千米。此时,杨女士猛然想起下午骑行这辆“小蓝”时忘了操作还车程序。

杨女士立刻打开微信小程序,发现该辆共享电动车已由她停放在市区关铝花园小区附近,被他人骑行后停放到市区货场小区附近。根据行程轨迹,该辆共享电动车曾被骑行至红旗街、人民路、圣惠路等多条街道。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骑的这辆“小蓝”在停车20分钟后会自动上锁,应该是在20分钟内有人将车骑走。

杨女士回忆,当天下午她因手上拿的东西较多,忘了还车。“我本来花2.9元买了一张7次卡,30分钟内骑行一次也就0.4元多。”杨女士懊恼地说,因自己的疏忽,结果多花了24元。

在此,“小蓝”运营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骑行完“小蓝”后要立即还车,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避免给其他市民骑行“小蓝”时带来不便;遇到停放在路边未操作还车程序的“小蓝”,应及时联系客服关闭“小蓝”,共建文明城市。

(记者 崔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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