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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法院化解纠纷有温度有速度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7-28

本报讯 近日,绛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企业纠纷案件中,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充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加大调解力度,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5月4日,原告山东某某变压器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某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山西省运城市绛县某村3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110千伏避雷器与电压互感器设备采购合同》,原告在依约履行交付义务后,被告至今尚欠原告货款71400元。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绛县法院。

诉前调解法官李冬云接到该案后,认真分析案情,从利于双方企业今后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联系被告进行调解,讲清法律规定,耐心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调解意见,约定被告于今年9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71400元。

调解过程中,原告担心被告不能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承办法官李冬云建议如果被告不能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对全部剩余货款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7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申请强制执行,给原告吃了一颗“定心丸”,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靳 彦)

编后语 一起涉企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1天时间,大幅度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为民营企业营造出更好的发展环境,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了企业双方的共赢。

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全市法院在审理涉企业纠纷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创新服务举措,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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